文化

《认识电影》

这本书...断断续续的看了有一个星期的时间。现在我通常一本书到手后要么是短时间内一口气读完,要么看个开头后就觉得无趣而丢掉。像这样每天有时间就捧起来细细读上几十页,是最近几年从来没有过的。

电影可能是现代都市人最常接触到的文化形式了,学习怎么去鉴赏它我觉得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尤其是大部分人已经把上电影院视为享受感官刺激,而忽视了电影的内在本质。所以在这里推荐一下。

附:IMDB TOP250 是不错的观影指导。蝙蝠侠/The Dark Knight 居然杀上了第一,虽说可能有水分,但应该不会太差,期待能在电影院看到它

CHINA 之爱,同予者何人

(很久没有更新,没想到更新一次是这个内容)

今日一大早就收到这样一条消息

转发:msn名字后面请加( L )CHINA (括弧里 L 前后的空格去掉) 让全世界看看华人的团结。
请转发您的msn朋友。

到了下午一个同事与我的 msn 对话

BruceCHINA 说:
你改成love money得了。。

FreeSoftware qyt(又要msn大站队了) 说:
说老实话,我想改成FUCK 或者M

BruceCHINA 说:
...........
BruceCHINA 说:
没人比你个性了

FreeSoftware qyt(又要msn大站队了) 说:
我个人觉得这种站队的方式让我想起文革
FreeSoftware qyt(又要msn大站队了) 说:
非常不支持

BruceCHINA 说:
没那么严重,这是对外,不是对内

FreeSoftware qyt(又要msn大站队了) 说:
我觉得差不多。这种行为哪天对内也是一样的。 只不过现在是对外而已。
FreeSoftware qyt(又要msn大站队了) 说:
所以我改成现在这个样,潜台词就是提醒大家要容忍别的声音。

BruceCHINA 说:
有道理有道理

FreeSoftware qyt(又要msn大站队了) 说:
谢谢:)


链接里的对比很直观

读书

如何了解一个人的品味?看他穿什么衣服,平时聊什么话题,和什么人混在一起,...网络时代还可以偷窥其 blog,但都比不上检视他的书架来得深刻。个人阅读这东西,实在是很私密;虽然有些人也弄个网摘或者豆瓣什么的把他的阅读列表一一展示,但总有些东西是希望藏在自家书架里永远不让别人知道的。

我老婆真真是爱书之人,家里的书基本上都是她买的。而我则一边当起了搬运工——有几年都是她在卓越或当当上下单,把书送到我单位,然后一趟趟把书搬回家里——她也不想让同事知道她买了许多奇怪的书引起非议,而且书实在是很沉的啊;一边本着书非老婆买不能读也的精神,把所有的书囫囵看了个遍。

其实我好像也应该是一个喜欢读书并买书的人,老爸第一次给零用钱就去买了《牛虻》。工作后虽没什么工资,但结婚前也颇积攒了一些书,除了约翰克里斯多夫、麦田守望者、22条军规、白痴、杰克伦敦小说集外,甚至还包括了《社会契约论》、《论美国的民主》,两本黄仁宇,一本哈耶克。现在回过头看真是汗颜,买书这个功能因为长期不使用现在快完全退化了。

前不久同事到我家做客,其间参观了一下俺家的书架。看来看去一言不发,俺心中惴惴,因为书架上的东西实在是包罗万象:从《最遊記》到《罗马帝国衰亡史》,从《波隆那插画年鉴》到《天工开物》;不晓得会把我们归到哪一类读者群。过了一周后回访,俺也一样被书架吸引,一排排看了半天,估计我这同事也被我看得心头发毛,连忙解释:还有大批的书放在父母家太占地方没有搬过来云云...

现在回想起其书架:印象最深的是最上面一排柏杨的白话文资治通鉴;然后是经典小说——追忆似水年华、名利场、大卫科波菲尔...好像还有静静的顿河;两本石头记,忘了什么评本了;其它还有卢梭、杜拉斯、村上春树...通俗小说也有,比如4本斯蒂芬.金...总体上来说,还是挺令人敬畏的书架。
我这同事迟早会看到这篇 blog,因此老老实实写出读书架后感放在最后,嘿嘿

黑质三部曲

最近在看《黑质三部曲》,又或者叫《黑暗物质三部曲》

第一本读的时候觉得挺不错;第二本读到一半就理解到为什么人们将其和《指环王》相提并论——我甚至觉得其中的精灵比魔戒的隐喻更加深刻;第三本刚刚开始看,好像又开始探讨起基督教来,真是期待把它看完啊......

不过最近两天的课余生活打算尝试一下 webpy 的 session 支持,看来完成该心愿得是下周的事情了

PS: 现在更新 blog 少了,对于即将奔四的人来说,每天仰卧起坐比 blog 更重要

境由心生

上面这张图片中的人是逆时针转呢?还是顺时针转?

我的第一感觉是逆时针。出题人给出的答案是有的人说逆时针,有的人说顺时针,还有的人说左右摆动。看到答案里有顺时针转,我一点也不吃惊。因为对于一个黑影来说,你没有办法判断她的立体图像到底是什么。比方说用光把右手的影子投在墙上,只给别人看影子,他既可以说是右手投影也可以说是左手的投影。同样,如果你认为上图的支撑腿是右腿,那么她就是逆时针转,如果你认为上图的支撑腿是左腿,那么她就是顺时针转。

现在的问题是我如何控制我的大脑让她变成顺时针转。我首先想到的办法是只看图下方的影子,看了一会,感觉效果不明显。然后把眼睛的焦点放在电脑屏幕外,用余光看旋转的人体,这个时候图像变成一片模糊,立体感减退得非常厉害(她像在做托马斯全旋)。这就好办了,你,给我顺着转,顺,顺,顺,顺,成功!再把焦点移到图片上,人的旋转方向变成了顺时针。哈哈。

传说中的集中注意力可以让她左右摆动,我一直没有做到。-_-u 但是我偶然发现如果把这幅图片的帧速设得慢一点,可以帮助我轻松达到这个目的。她在快要背身朝我的时候,突然换了一只腿甩向我,于是她怎么也转不了一个整圈。有了这个经验后,用余光看图片就可以让她左右摆动了。

提问题的人很好奇第一感觉是顺是逆跟个人的什么特质相关,当然我也非常好奇。他用“文理”“男女”“左右撇子”来调查一下。现在已经知道四个人的了。
我是逆/理/男/右
甲是顺/理/男/右
乙是顺/文/女/右
丙是顺/理/男/右

===================关于我是理是文的分割线=====================

大概在1990年前后,那个时候《童话大王》里的“郑渊洁与皮皮鲁对话录”有一期说了一个问题,“你把左右手手指叉开互相握起,你是左手大拇指在上?还是右手大拇指在上?”我、我哥和我二表哥测了一下,他俩是右手大拇指在上,我是左手大拇指在上,书后面说“左手大拇指在上的偏文,右手大拇指在上的偏理”,我很不忿——“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怎么我就偏文?(可见当时我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就已经被社会环境、风气“教育”得认为学文是一种不大光彩的选择,真是太荒谬了)接下去的两天,我就有意地别过来,结果是没两天,我成功地由一个“偏文的”变成一个“偏理的”。再叫我做这个动作,我绝对下意识就能右手大拇指在上。

当然郑渊洁的这个说法不知他是从哪看的,有没有科学根据没人知道。但是我一直在怀疑我骨子里真的是个学文的学艺术的料。哈哈……

介生活啊,揍像是一场电影

今天下午,参加了王小峰的《十面埋妇》的首映式。

领T恤一件,普洱茶一小盒,在门口一张大布上签名一个,估计可能是人比较多,轮到我那支笔没水了,也没有换支笔,我非常帅的签名只能若隐若现了(似乎更帅了,哈哈)

看到了一干名人,罗永浩,窦文涛,马东,王小丫,木子美。我最想见的韩乔生老师没见到,唉……

电影讲一个女人(小精子饰)怀疑自己的老公(可研饰)有婚外恋,找一个侦探公司的人(平客饰)帮她跟踪调查,最后的结果,她发现是自己疑神疑鬼。

不过,由于我最后有点什么事干扰看电影,结尾没怎么看全,似乎是那个男的确实搞起了婚外恋(如果没有这个结尾,小精子在便道上随着欢快的音乐面带笑容心情轻松地走,然后就THE END,观众的心情似乎也应该会轻松不少)

看完电影后,最强烈的感受是,平客的天津话“介生活啊,揍像是一场电影”会流行起来。

另外,本blog的时间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正常了,今天是21日,作为经常发文的qyb同志,唉,不知他是怎么搞的,这点都注意不到?

【转载】变形金刚之圣斗士版




圣诞老人和牙仙子

算起来达达看过两个动画片里面有牙仙子(tooth fairy)的事迹了,眼看她就要面临掉牙,我已经开始考虑到哪里去搞 tooth fairy coins;而且现在我们也是以牙仙子喜欢又白又亮的牙齿为诱饵,劝她晚上老老实实去刷牙。

仔细想来中国传统的节日或者是神仙就不如牙仙子和圣诞老人那样可亲。概念中中国的神仙一是高高在上,不那么亲民;即使是比较亲民的神仙比如灶王爷或是土地,则只是更高级神仙的传声筒而已,也从来不给平头百姓什么实在的好处。

所以现在我越来越理解为什么小孩喜欢圣诞节——圣诞节是属于家的,不需要在无趣的亲戚之间串来串去;圣诞节礼物是圣诞老人无条件的馈赠,不需要磕头或者是给长辈问好...反正一觉起来,袜子里或者是枕头下就有了礼物或硬币

让孩子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仙女随时准备给她一枚硬币以安慰她掉牙的困扰,真是件很棒的事情。

通假字与错别字

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有个字不会写,于是写了一别字代替。今天我们学古文,碰到这种情况,书上是印原文还是勘误后的字?当然是应该印原文,但是为了告诉我们这个字是别字,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通假字”。这本没有错,错就错在语文老师可能不会像我这么直白,搞得学生们模模糊糊,好像通假字不是别字似的,好像他们这些达人有特权写了别字也不是别字似的。当然有些通假字可能当时就是那个字,过了这么千八百年,汉字演化了,现在变成另一个字了。

如今成语有很多用法。记得去年网上流传一篇据说是小学生写的作文,里面全是按常理用得不对的成语,但是其实非常恰当地完美地幽默地表达了作者的情绪;还有一种就是故意写错,这种情况在广告里特别多,有的让人反感有的则让人赞叹;再就是相声里面的吹毛求pi,tang目结舌了。

假设鲁迅在按本义用“乐此不疲”的时候,突然忘了“疲”字怎么写,懒得查字典了,就写了个“彼”代替,当然他心中这个字是读“pi”,那么若干年后可以说它是通假字,如果他认为这个字念“bi”,那就是不折不扣的错字。“乐此不彼”和“乐此不疲”在搜狗输入法中都有现成的词,按照这个输入法说的“词是从网上收集的”,那我更愿意相信网上那些“乐此不彼”是错误的用法。

我哥的解释不算说不通,我只是说这样不美或者说不够好。但是理由如果是“凭什么鲁迅写的就叫‘通假字’,我们写的就叫‘错别字’”,我觉得不是正确的态度,有点愤青的感觉。虽然弊病甚多的教育制度使我们反感厌恶“权威”任意指鹿为马的虚伪,但是不是说当我们把鹿认成马时也可以用“权威”犯过同样的错来为自己开脱。

错就是错,对就是对,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