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 birthday
写什么好呢?
跃入脑海的首先是织田信长的
人间五十年 乃如梦与幻 有生斯有死 壮士复何憾
昨晚回到家后, 想起郑智化, 于是在YAMAHA上把生日快乐给自己摸了一遍.
夫子三十而立, 觉得自个做事情心志算是坚定了, 但是否能就此说找对找定了方向, 还得等七十的时候再来评判了
enjoy life
写什么好呢?
跃入脑海的首先是织田信长的
人间五十年 乃如梦与幻 有生斯有死 壮士复何憾
昨晚回到家后, 想起郑智化, 于是在YAMAHA上把生日快乐给自己摸了一遍.
夫子三十而立, 觉得自个做事情心志算是坚定了, 但是否能就此说找对找定了方向, 还得等七十的时候再来评判了
我的手机铃声是《教父》里面的迈克尔逃亡到西西里岛后的那段背景音乐(用 "教父 mid" 关键字查找肯定就是),这段铃声用了 N 长时间,从阿尔卡特OT301开始就坚持这个铃声了。
喜欢的它的原因出了好听外,就是这首曲子的首尾结合的相当好,可以连续放下去仍保持节奏,极大的满足了俺不在办公桌旁的时候,仍能以来电铃声骚扰旁边同事的阴暗心理。
昨天周日无事,就在电子琴上弹这个(俺没有指法,玩琴纯粹是自娱自乐)。突然想到可能是因为起始音符和结束音符是同一个,所以能这样不断重复;然后思维马上跳跃到这首许秋怡张智霖的经典对唱《片片枫叶情》的结尾仿佛也是如此反复回旋,不仅仅是旋律,连歌词都做到了回文,强悍啊...
在键盘上小试一把(再声明俺也不懂谱,就是在键盘上瞎摸,嘿嘿),居然完整的弹了出来...居然...这首歌总共只用了 6 个音符就搞定了,甚至甚至可以说只用了 5 个音符!!达到了经典的 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和《音乐之声》里面的 1-2-3 的高度,实在是初级入门的理想曲目。
附:俺对自个琴艺的最高要求就是能弹琴把黄凯芹的《情深缘浅》唱出来,我一直觉得这是我听过的流行音乐里面旋律最漂亮的一首。
上周二,培训新来的员工,第一部分是讲 SMTP
虽然以前讲过好多回,但在 SOHU 给新员工培训还是第一次。照惯例,我是这么开头的:
"...在设计 SMTP 协议之前,这个世界上已经有了一套运转完善的邮政系统在承担连接全世界信件往来的业务..."
"...你们两个可曾寄过信件?"。听众已经有些茫然
"...那你们总寄过贺卡明信片把"。听众连声称是
"...现在我们回忆一下初中英语课文里面是怎么来教我们写信的..."
"...下面告诉我在信封上通常都写什么内容..."
说着说着我突然感到惶恐,再过10年,还能如此去指导程序员从邮政协议开始理解 SMTP 么?
昨天下班路过上地环岛,有一个建筑物顶上射出的光柱令我困惑到现在,因为这个光柱有长度!
小时候玩手电筒,往天上照,光线由强变弱,最后渐渐被黑暗吞没。可是昨天见到的光柱在某一点突然就截止了,像被夜空中什么看不见的幕布挡住,在上面打出一个亮一点的白斑。
从过马路到去等车这一段路我一有机会就抬头观察这个光柱,就像天上出现了 UFO,可是旁边的人却没有往上看,是没瞧见?还是熟视无睹?还是根本就没心思考虑这个问题?
更新:一个可能是光打在了云上,不过云怎么会这么低?
rt,……,记之
这个事情太奇怪了....
今天收到一个昨天从上海发出来的快递,里面居然是一套给5岁小女孩的衣服
不记得有人说要给我送东西啊????
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都的确是我,可惜寄件人信息模糊不清,无法确认是谁给我寄来的。
奇怪啊奇怪
在2007中文网志年会的抽奖活动中抽中一个MP3,WEALINK赞助的奖品
感受:虽然年会赌气式的将名字定为"网志",但大家言谈中都是用"博客".
呵呵,组织者有些掩耳盗铃的意思
今天, 2007年10月31日是非常重要的一天
首先是俺到搜狐工作满一年
其次是我们达达第一次和小朋友过万圣节
最重要的是达达今天掉了第一颗牙!可惜是在幼儿园掉的,不能留下来作纪念.牙仙子硬币早就托同学从米国寄了一小袋回来.现在已经放在她枕头下等她自己明早去发现了
为了迎接牙仙子到来,她第一次主动要求一个人睡...希望这个习惯能早日养成
现在我家还囤积N多硬币,以后谁需要可以转让
BTW:老婆占据了笔记本看片,俺只好用手机的OPERAMINI来写BLOG
如何了解一个人的品味?看他穿什么衣服,平时聊什么话题,和什么人混在一起,...网络时代还可以偷窥其 blog,但都比不上检视他的书架来得深刻。个人阅读这东西,实在是很私密;虽然有些人也弄个网摘或者豆瓣什么的把他的阅读列表一一展示,但总有些东西是希望藏在自家书架里永远不让别人知道的。
我老婆真真是爱书之人,家里的书基本上都是她买的。而我则一边当起了搬运工——有几年都是她在卓越或当当上下单,把书送到我单位,然后一趟趟把书搬回家里——她也不想让同事知道她买了许多奇怪的书引起非议,而且书实在是很沉的啊;一边本着书非老婆买不能读也的精神,把所有的书囫囵看了个遍。
其实我好像也应该是一个喜欢读书并买书的人,老爸第一次给零用钱就去买了《牛虻》。工作后虽没什么工资,但结婚前也颇积攒了一些书,除了约翰克里斯多夫、麦田守望者、22条军规、白痴、杰克伦敦小说集外,甚至还包括了《社会契约论》、《论美国的民主》,两本黄仁宇,一本哈耶克。现在回过头看真是汗颜,买书这个功能因为长期不使用现在快完全退化了。
前不久同事到我家做客,其间参观了一下俺家的书架。看来看去一言不发,俺心中惴惴,因为书架上的东西实在是包罗万象:从《最遊記》到《罗马帝国衰亡史》,从《波隆那插画年鉴》到《天工开物》;不晓得会把我们归到哪一类读者群。过了一周后回访,俺也一样被书架吸引,一排排看了半天,估计我这同事也被我看得心头发毛,连忙解释:还有大批的书放在父母家太占地方没有搬过来云云...
现在回想起其书架:印象最深的是最上面一排柏杨的白话文资治通鉴;然后是经典小说——追忆似水年华、名利场、大卫科波菲尔...好像还有静静的顿河;两本石头记,忘了什么评本了;其它还有卢梭、杜拉斯、村上春树...通俗小说也有,比如4本斯蒂芬.金...总体上来说,还是挺令人敬畏的书架。
我这同事迟早会看到这篇 blog,因此老老实实写出读书架后感放在最后,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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